关于“要立志做大事不要立志做大官”中“做大事”的含义,综合权威资料和时代背景,可以从以下角度理解:
一、核心内涵
以国家民族利益为重
“做大事”指以国家富强、民族复兴为目标,致力于推动社会进步和人类福祉。这种追求超越个人权力和地位的局限,强调对国家战略和人类命运的担当。
以人民幸福为根本
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,真正的“大事”是解决民生问题、提升人民生活水平。无论是科技创新、社会公平还是生态保护,最终都要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。
二、时代背景与意义
历史使命的延续
孙中山等先驱者提出这一理念,旨在打破“为官者即英雄”的狭隘认知,鼓励青年以实际行动投身国家建设。在新时代,这一理念被赋予了“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”的新内涵。
价值观的引领作用
正确的价值取向能够引导青年将个人理想融入国家发展大局。例如,黄大年放弃国外优厚条件回国科研,投身“中国智造”战略,正是“做大事”的生动体现。
三、实践路径
立足岗位做贡献
无论身处何种岗位,都可以通过创新、奉献实现价值。如基层工作者推动乡村振兴,科研工作者攻克技术难题,都是“做大事”的具体实践。
坚持长期主义
“大事”往往需要长期积累和持续努力。青年应培养“钉钉子”精神,专注于一项事业直至成功,而非追求短期利益或官职晋升。
四、总结
“做大事”是一种超越个人层面的价值追求,要求将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紧密相连。在新时代,这一理念激励着无数青年以实际行动践行“爱国、敬业、诚信、友善”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共同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