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集中供热中的“初寒期、严寒期、末寒期”的划分,综合搜索结果信息如下:
一、时间划分依据
按供热时段划分(北方地区通用) 初寒期:
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上半月(约151天),对应东北等地区的集中供暖初期
严寒期:12月下旬至次年1月底或2月初,室外温度最低,冬季最冷阶段
末寒期:严寒期结束后至次年3月下旬,室外温度逐渐回升阶段
按节气划分(部分地区采用) 初寒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二十三个节气,通常出现在每年公历1月5日前后,此时太阳到达黄经285°
二、其他说明
集中供热时间:
全国统一标准为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,共120天,但具体起止时间可能因地区气候条件调整
温度标准:以室外温度8℃为分界线,当室外温度低于8℃时,需启动供热保障室内温度达标(通常为18℃±2℃)
以上划分方法存在地区差异,建议根据具体城市或社区的供热方案确认详细时间节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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