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研加分政策如下:
一、加分标准
初试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,初试总成绩加 10分
,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。
专项计划加分
若考生被纳入“退役大学生士兵”专项计划招录,则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。
二、加分条件
退役大学生士兵身份: 需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者,包括全日制普通本专科(含高职)、研究生、第二学士学位的应(往)届毕业生、在校生及入学新生。 时间限制
其他要求:需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其他报考条件,且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未通过的,不享受加分政策。
三、其他相关优待
免试资格:在部队荣立二等功以上的退役人员,符合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。
专项计划叠加:若同时符合“大学生士兵计划”报考条件,需根据具体院校规定判断是否叠加加分或影响专项计划资格。
四、注意事项
加分不累计,仅限初试使用;
需在报名时主动申报,未申报或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。
以上政策综合了2024-2025年最新规定,考生需以当年官方文件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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